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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创业项目代理费用-15年免费的创业代理赚钱

导读自己交社保,100%档次交15年还是60%档次交25年?哪个更划算?最佳答案判断哪种方式更划算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个人需求。以下是一些因素供您考虑:交纳年限:第一种情况下,您需要连...

今天探索吧就给我们广大朋友来聊聊15年免费的创业代理赚钱,以下关于观点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答案。

自己交社保,100%档次交15年还是60%档次交25年?哪个更划算?

自己交社保,100%档次交15年还是60%档次交25年?哪个更划算?

最佳答案判断哪种方式更划算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个人需求。以下是一些因素供您考虑:

交纳年限:第一种情况下,您需要连续交纳社保费用达到15年;而第二种情况下,您需要连续交纳社保费用达到25年。如果您已经有稳定的工作并且计划长期留在当前地区,且有能力连续交纳15年的社保费用,第一种方式可能更划算。

档次和福利:第一种情况下,您交纳100%的档次,可能享受更高的社保福利;而第二种情况下,您交纳60%的档次,相应的福利可能会减少。因此,如果您更看重社保福利的覆盖范围和程度,第一种方式可能更划算。

个人财务状况:您应该考虑自己的个人财务状况。交纳较高档次的社保费用可能对您的财务压力更大,特别是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如果您希望在经济上更加稳妥,第二种方式可能更适合您。

退休计划:考虑您的退休计划和个人目标。您可能需要评估不同档次交纳社保所提供的退休金或养老福利,并与您的退休计划相匹配。根据您的个人需求和期望,判断哪种方式更能满足您的退休目标。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有哪些

最佳答案一、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99号)

4.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二)创业投资企业

1.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

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

(三)安置残疾人就业

1.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行按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财税〔2007〕92号)

2.对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财 税〔2009〕70号)

(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且持《就业创业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财税〔2017〕47号)

(五)安置退役士兵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我省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财税〔2017〕46号)

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

1.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科发火〔2008〕172号)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依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软件企业(财税〔2012〕27号)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如果能够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的销售额,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集成电路企业(财税〔2012〕27号)

1.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4.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5.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照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动漫企业

1.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财税〔2013〕98号)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财税〔2009〕65号)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其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税〔2009〕63号)

(六)技术转让

1.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3〕106号)

2.对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2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3.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税法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国税发〔2008〕116号)

2.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财税〔2015〕119号 )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3.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财税〔2015〕119号 )

(八)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2.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以下简称四个领域重点行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对四个领域重点行业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九)节能环保

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0〕110号)

2. 对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2〕10号)

3. 居民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电网(输变电设施)的新建项目,可依法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6号公告)

4.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0〕110号)

5.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09〕30号)

6.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财税〔2008〕48号)

(十)资源综合利用

1.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资源综合利用的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财税〔2015〕78号)

2.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财税〔2015〕73号)

3.对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财税〔2008〕47号)

招商加盟有什么好项目?

最佳答案疫情过后,很多新型项目应运而生,很多人都加入了加盟组织,但由于项目多,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选,也没个头绪,那招商加盟好项目有哪些?下面一起来看看。

1、火锅店

火锅店的生意大家有目共睹,不论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季,都是需要等位的状态。一家好的火锅店每日纯利润可达五位数,扣除所有人工和食材成本以及水电开销外,利润依然是非常可观的。火锅店的生意好坏主要依托加盟和自身的努力。良好的加盟品牌可以让您有清晰的发展方向,然后依托自身的营销和管理,以及对食材产品的品控追求,把火锅店打造成该地段最有名的美食之一。

2、汽车维修保养

现在汽车遍地都是,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有一辆汽车。每次逢年过节的时候路都会堵得水泄不通。在这种情况下也带动了汽车的维修行业的发展,毕竟大家出门走亲戚都会选择洗车,同时汽车的故障问题也会就近选择维修,所以说在农村维修汽车天天都忙不过来。

3、螺蛳粉店

螺蛳粉这种经典特色美食已在全国各地逐渐的蔓延开来,有着不可阻挡的强大动力。据调查,经营一家螺蛳粉店面积不需要多大,一般只要30平米就可以了,成为不少投资者比较向往的餐饮加盟项目。

4、大健康产业

疫情后,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和健康需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国家领导层把“治疗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预防为中心”的战略部署上,治未病预防疾病的市场越显刚需。国内的内循环经济下,有两个行业则出现爆发性增长:电商和健康产业。例如,疫情后随着非遗项目御骨堂脊柱三通中医体验馆的落地,仅开业的店面月营业额已达近15万,这是2020年疫情防控后正式落地经营的店面的状况。这种肉身消费不但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反而通过虚实结合的营销推广口碑相传,福泽邻里。大健康产业红利的释放使御骨堂抢占了新的风口,非遗传承人更是敢于打破中医理疗馆的固有模式,利用逆向思维盈利模式,大胆创新,打造了年入百万的创业者。

5、教育培训机构

现在的家长都很注重孩子的教育,但由于工作等原因,不能时常陪在孩子身边,因此很多家长会给孩子报名培训机构,为孩子提供专业的教育,不仅仅能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还能获得较高的收入。

6、成年用品

根据数据报告,成年用品每年的销售额惊人,超过了百亿元,而这些生意只要是有人的地方都是需求量旺盛的,再加上人们越来越重视这种生理以及精神上的需求,这一类产品的销量正在逐年提升,线上商城和实体店无缝对接是最前卫的成年用品经营模式,因此有想法的人不妨可以去尝试尝试!

7、奶茶店

现在的人到哪里都喜欢喝一杯奶茶,尤其是女孩子,而奶茶投资低,利润高,一杯通常可卖到8-18元,效益还是可观的,所以在中小型的城市开一家不错的奶茶店投资还是很好的,3-5万就能开始营业了。如今市面上的奶茶店,大多没有休闲场所,我们开奶茶店如果能够提供一定的休闲场所,放点轻松的音乐,我相信一定能够招揽不少顾客。

总的来说,招商加盟好项目还是蛮多的,其中大健康产业、教育培训是今年比较火的项目,但具体的还需去当地市场考察了最做定夺,加盟风险高,需谨慎行事。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15年免费的创业代理赚钱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探索吧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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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探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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